学生资助
国际经贸学院虹泰助学金管理办法

时间:2019-03-18 22:12:25  阅读量:

国际经贸学院虹泰助学金管理办法

 

 

“虹泰助学金”项目是由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2001级国贸专业同学高杰2015年发起,汇聚高杰周围一群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共同捐资,用以资助江西财经大学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。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捐资助学工作,实现助学金设立宗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一、资助对象

1.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。

2.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,热心公公益。

3.生活俭朴,无不良行为或嗜好。
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学不给予资助:

 1.受法纪处分或违反校规校纪.

 2、一学年有二门(含二门)以上课程不及格。

 3、弄虚作假。

 为了让更多同学得到帮助,获本资助项目的同学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其它助学金。本助学金亦优先考虑年度内未获其它项目资助学生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  1、申请学生均须是学校本年度建档的贫困学生,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江西财经大学“虹泰助学金”申请表》

2、“虹泰助学金”资助人联合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申请学生进行评定,名单经全院范围公示3天(含3天)。

三、资助金额及颁发年限

    虹泰助学金”每年评定一次。每人每年资助金额5000.00元。

1.每年9-10月份,由学校组织举行“虹泰助学金”座谈会,“虹泰助学金”资助人派员向资助学生颁发助学金和证书。

2.虹泰助学金”同时将要求受助学生心怀感恩,热心社会、学院、班级公益事务,在工作后有能力时自愿反哺学校,以帮助更多的同学实现人生梦想。

四、学院对享受本助学金的学生经济状况和助学金使用情况有监督权,一经发现弄虚做假或资助金使用不当等不良的行为,将收回助学金并追究其责任。

五、本办法由“虹泰助学金”资助人、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共同负责解释。

六、本办法自201691日起施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