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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校风学风室风建设月”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16-11-10 00:00:00  阅读量:


各学院学工小组:

为了进一步巩固和传承我校光荣传统,倡导文明行为,净化校园风气,创建优良校风学风室风,切实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迎评准备和现场评估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校风学风室风建设月”活动,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目标

秉承“信敏廉毅”校训,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以弘扬“敬业乐群、臻于至善”大学精神,践行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,传承“中华传统美德”为主要内容,培育“文明守纪、尊师重教”良好校风,创建“勤奋学习、勇于创新”优良学风,营造“干净整洁、温馨有序”高雅室风。

二、活动时间

2016年11月7日--12月6日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作用,注重宣传教育和实践养成相结合,注重普及教育和示范引领相结合,注重奖励激励和惩戒处罚相结合。

1、行为养成规范

重点督察校园10种不文明行为:(1)在指定区域外随意粘贴及乱涂乱画;(2)男女生在公共场所交往不得体;(3)乱扔瓜皮果壳等垃圾;(4)随意践踏草坪;(5)故意损坏公物;(6)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及沉迷网络游戏;(7)擅自在校外住宿;(8)在图书馆、教学楼及办公楼内嬉戏打闹;(9)带早点进教学楼及课堂食用;(10)在图书馆及教室长期用物品占座。

2、文明寝室创建

规范寝室长工作要求,检查学生宿舍室标、卫生及住宿纪律情况,加强学生宿舍住宿管理,对学生晚归、夜不归宿、男女生互串寝室等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;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点用蜡烛、乱搭牵电线网线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教育和整治,创建文明寝室。

3、考风考纪教育

开展“诚信学习,诚信考试”的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,在全校普通本科生中签订《诚信考试承诺书》,营造“遵纪光荣,违纪可耻”良好氛围,培育“诚信守纪”意识。

四、活动组织机构

1、“校风学风室风建设月”活动成员单位及负责人

成员单位:学工处、教务处、宣传部、团委、保卫处、后勤保障处、各学院

负责人:郑S、许基南、王金海、习金文、雷迎春、彭元、各学院学工小组组长

2、各学院成立学院“校风学风室风建设月”活动工作小组,制定相关具体工作方案,工作小组名单及工作方案报学工处备案,联系人:利忠,电话:83816575,邮箱:1046231761@qq.com。

3、参与“建设月”活动的学生干部组织有党委宣传部“大学生传媒中心”、学工处“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校风督察部”、校团委学生会“纪保部”和“生活宿管部”,具体开展校园文化氛围营造、校园巡视督察、校园环境整治、带早点进课堂食用行为整治、寝室不文明行为整治等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各有关部门、各学院加强领导,统一认识,要将“建设月”活动作为当前“迎评”的重要工作来抓,统筹兼顾,抓出成效。

2、各有关部门、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,协同推进,以多种方式开展“建设月”活动的思想教育、宣传发动、组织落实、检查反馈和总结工作,评建结合,以评促建。

3、学工部门将采取周通报制定,通报结果与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挂钩,与学生个人评先评优挂钩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工部(处)、教务处、党委宣传部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团委、保卫处、后勤保障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1月4日